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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棚管生产厂家 对复测未整改的企业实施

2021-3-12 14:19:35      点击:
      执法检查专项步履 1.对省帮扶组交办的所有题目,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处罚; 符合降级前提的,全部进行降级处理;集中一周时间对钢铁、焦 化等重点大棚管生产厂家企业无组织排放题目,进行拉网式检查,将无组织排放 全部整改为有组织排放,整改不到位的不答应再排放、再出产。 2.开展落后出产装备专项执法。对7座450立方米高炉2021 年以来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,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。 3.企业所有固定出产装备有落料产生污染点位所有污染物 应收尽收,不符合安装治污举措措施的点位,才能使用喷雾洒水等临 时性措施。能够立刻整改的立刻整改,不能够立刻整改的,必需 采取临时有效措施,直至整改完毕。短期内不能管理的依法整治, 达到要求后出产。 4.厂区内所有物料严格按照要求,进仓入棚,彻底整治物料 露天堆存题目,严肃打击物料临时露天堆存题目。对企业出产车 间运输廊道出进口,全面清理整治,严禁门窗未关封锁不全,道 路扬尘,车辆笼盖,飘洒扬散题目发生。 5.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。对无证排污、超标超总量排污等 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,依法实施处罚;情节严峻的,依法吊销排 污许可证,责令封闭、停业;拒不整改的,依法实施按日计罚、 责令停产整治。 6.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。对全市钢铁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执法监测,重点对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、1000立 方米以下高炉进行全面监测,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,并 对复测未整改的企业实施按日计罚。开展钢铁、电力等企业炉前 煤质监测,发现不符适用煤指标要求的企业,依法立案调查。